各区(功能区)财政局、住建局:

根据《关于大力实施“瓯越英才计划”高水平建设浙南重要人才中心和创新高地的40条意见》(温委人〔2022〕1号)、《温州市人才住房补贴政策实施细则》(温住建发〔2022〕95号)、《温州市本级人才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温委人办〔2022〕1号)等文件精神,结合现行财政体制分担要求和各区上报的2024年人才住房政策各类人才购房补贴及住房租赁补贴发放情况,现对2024年各区(功能区)人才住房政策专项资金予以结算(共计310.88万元,详见附件1),并按照预算绩效管理相关要求,一并下达绩效目标表(详见附件3)。

此次同时下达2025年各区(功能区)人才住房政策专项资金511.44万元(详见附件2),相应增加各区2025年“206科学技术支出相关科目”预算指标。

各区(功能区)收到人才住房政策专项资金后,实行专项管理、分账核算,专款专用于人才购房补贴、住房租赁补贴支出。同时,按照全面实施绩效管理有关要求做好资金的绩效管理工作,切实提高资金使用绩效。

附件:1.2024年度各区(功能区)人才住房政策专项资金结算表(转移支付)

2.2025年度各区(功能区)人才住房政策专项资金分配表(转移支付)

3.2024年度各区(功能区)人才住房政策专项资金绩效目标表

温州市财政局 温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4月24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1

2024年度各区(功能区)人才住房政策专项资金结算表(转移支付)

单位:万元

地区

应下达

资金

温财资环〔2023〕35号文件已下达资金

此次下达

资金

鹿城区

474.47

263.37

211.10

龙湾区

275.11

192.94

82.17

瓯海区

89.85

102.68

-12.83

海经区

40.56

16.24

24.32

洞头区

8.44

2.32

6.12

合计

888.43

577.55

310.88

附件2

2025年度各区(功能区)人才住房政策专项资金分配表(转移支付)

单位:万元

地区

资金下达数

鹿城区

266.83

龙湾区

91.29

瓯海区

135.38

温州海经区

12.40

洞头区

5.54

合计

511.44

附件3

2024年度各区(功能区)人才住房政策专项资金绩效目标表

专项名称

人才住房政策专项资金(转移支付)

主管部门

温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补助资金

(万元)

888.43万元

年度绩效目标

大力实施人才强市场战略,优化人才发展环境,更好吸引各类人才到温州创业创新,解决各类人才住房问题。

绩效指标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值

产

出

指

标

数量指标

保障人数

≥3268

产

出

指

标

时效指标

发放及时性

≤12个月

效 益指标

可持续影响

可持续促进人才来温创新创业

解决人才住房问题,提高城镇常住人口数量。

满意度指标

满意度指标

受益对象满意度

≥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