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局起草的《浙江省特种设备专业高级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评价条件》于2025年3月26日至4月3日征求社会公众意见,现将意见建议采纳情况予以反馈。

 

序号

征求意见内容

采纳情况及理由

1

建议能否再适度向企业倾斜,看看如何调整相对分值。

不采纳。附件1量化赋分标准本次修订内容包括增设“关键岗位”赋分(3分)、降低“资质证书”赋分(由原9分降低为6分)和提高“岗位业绩”赋分(由原40分提升为50分)等已进一步向企业倾斜。

2

关于附件1量化赋分标准,建议:补充地市级“参加社会团体”的赋分。

采纳。在附件1量化赋分标准中,增加地市级“参加社会团体”赋分,分别为“地市级主要负责人”2分、“地市级理事”1分。

3

关于附件1量化赋分标准,建议:增加“行业专家库成员”中“地市级”分值。

不采纳。“行业专家库成员”赋分按照国家级(8分)、省部级(4分)、地市级(2分)逐级赋分。

4

关于附件1量化赋分标准,建议:增加“企业标准”分值。

不采纳。量化赋分标准中将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等标准业绩合并计最高分值10分,企业标准已单独作为二级指标设置最高分值4分,且本次修订提高了企业标准排名的赋分值,排名第1-3名均按1倍计分,排名第4-7名分别按0.9、0.8、0.7、0.6倍计分,排名第7名以后按0.5倍计分。为统筹考虑标准业绩平衡赋分,不再增加“企业标准”分值。

5

关于附件3资质证书清单,建议:不把“安全阀维修人员”从B类删除。

部分采纳。目前不再颁发“安全阀维修人员”证书,现已把“安全阀校验人员”证书列入B类资质证书清单。关于任现职或近5年以来曾获得“安全阀维修人员”证书在具体评审中予以考虑。

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