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浙江省委科技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教育科技人才一体改革任务专项试点的通知
发文时间:
2025-04-15 00:00:00
发文机构:
中共浙江省委科技委员会办公室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建设创新浙江、因地制宜发展新质生产力战略部署,深化教育科技人才体制机制一体改革,推动《浙江省教育科技人才一体改革发展2025年改革清单》《教育科技人才体制机制一体改革2025年任务举措进度表》扎实落地,在全省上下营造勇于创新、敢于探索的良好氛围,现就做好教育科技人才一体改革任务专项试点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程序
请各地各单位根据《2025年教育科技人才体制机制一体改革揭榜任务清单》(附件1),结合实际选择申报,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时间表、路线图、责任人,并于4月18日前,将经各设区市科技委(科技工作领导小组)或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审核同意的《试点申报方案》《2025年教育科技人才体制机制一体改革任务揭榜书》等材料(附件2、3),加盖公章后报送至省委科技办。对联合申报的,牵头单位为1家,联合参与单位不超过3家,试点方案中须明确各主体的责任分工、具体任务、工作机制等内容。
省委科技办将会同省委人才办、省教育厅等部门对申报的试点组织审核论证,研究提出试点建议名单,按程序报批后公布。
二、其他要求
1.原则上各设区市推荐市本级牵头申报的试点不超过2个,县(市、区)级试点不超过3个;其他单位推荐牵头申报试点不超过2个。各地各单位自主申报试点不超过2个。
2.请各地各单位高度重视、认真谋划,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积极组织申报。各设区市科技委(科技工作领导小组)要加强对所辖县(市、区)的统筹指导,及时协调解决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
联系人及电话:省科技厅法规处,郦路涛、吕维平,0571-87054021(浙政钉同号)。
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