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清市商务局关于公开征求《民营企业“外贸专员”工作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
发文时间:
2025-04-10 00:00:00
发文机构:
乐清市商务局
为更好发挥“外贸专员”助推外贸企业增订单、稳市场、抢份额的独特作用,保驾护航做好推进高水平对外开放工作,推动外贸基本盘稳中求进,现将《民营企业“外贸专员”工作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予以公开征求意见,欢迎社会各界提出具体意见或建议,征求意见时间为2025年4月10日至2025年5月9日,如有意见或建议,请反馈至乐清市商务局。
意见反馈方式:书面、网络留言、电话、邮件
电子信箱:19820976@163.com
联系电话:0577-61882175
联系人:陈浩阳
通信地址:乐清市行政管理中心市商务局205办公室
附件:1.民营企业“外贸专员”工作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
乐清市商务局
2025年4月10日
民营企业“外贸专员”工作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