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街道)农业农村服务中心,局属各科室:

为深入推进乡村振兴资金使用监管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更好发挥财政支农惠农政策效益,进一步规范涉农补贴发放流程,增强工作实效,切实提高群众获得感,经研究,现将《乐清市农业农村局惠农补贴发放工作流程》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乐清市农业农村局

2025年7月24日

(此件公开发布)

乐清市农业农村局惠农补贴发放工作流程

为进一步规范惠农补贴申报、审核、发放及监督全流程,确保惠农补贴资金精准、及时发放至符合条件的农户或经营主体,保障农民权益,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根据相关政策要求,特制定本流程。

一、基本原则

(一)公开透明。全过程阳光操作,确保补贴流程和信息可追溯、可监督。

(二)流程细化。分级分层抓落实,明确各环节责任主体与操作规范。

(三)问题导向。建立快速响应机制,及时解决补贴申报、审核、发放中的问题。

二、具体补贴类型及发放工作流程

(一)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发放工作流程

1.补贴对象。全市所有拥有耕地承包权的种地农民。耕地地力保护补贴与耕地面积挂钩,补贴面积的核定以土地确权登记面积为依据(未开展确权登记的,以二轮承包颁证面积为依据),减去不予补贴的耕地面积。对已作为畜牧(水产)养殖场使用的耕地、发展林果业的耕地、成片粮田转为设施农业用地的耕地(简易大棚设施蔬菜用地除外)、被征(占)用进行非农业建设等已改变用途的耕地、抛荒1年以上的耕地以及占补平衡中补充耕地的质量达不到耕种条件的耕地等不予补贴。

2.补贴标准。根据上级下达的补贴资金及乡镇(街道)核定的补贴面积确定具体的补贴标准。

3.申报流程。

(1)行政村(社区)申报:由乡镇(街道)组织本辖区各村(社区)填写《本年度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基础信息登记表》,重点核查申报耕地面积、用途及种植现状(对不予补贴的耕地面积要进行调查核实,用排除法进行调整),逐户核对农户身份证号、银行“一卡通”账号或市民卡账号、联系电话等基础信息,禁止拼户登记。核实后由村(社区)经办人、负责人签字并盖村(居)委会公章后在村(社区)公示栏张榜公示7天以上(留存公示照片)。

(2)乡镇(街道)核实:乡镇(街道)要及时组织有关人员对各行政村(社区)上报的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情况进行审核,重点核查已改变耕地用途、抛荒1年以上、达不到耕种条件等不符合补贴条件的情况,同时要审查上报农户信息的完整性。核实汇总后登记造册,在乡镇公示栏张榜公示7天以上(留存公示照片)。

(3)行文上报:公示无异议后,乡镇(街道)于本年度4月30日前以文件形式报市农业农村局种植业技术推广科,并附分户清册(EXCEL)。

3.补贴发放。市农业农村局会同市财政局下达资金文件,通过“一键达”系统发放;若发放失败,由乡镇(街道)配合更正农户资料。

(二)规模种粮补贴发放工作流程

1.补贴对象。全市全年早稻、连作晚稻、单季稻、大小麦复种面积达50亩及以上的种粮大户。

2.补贴标准。按本年度乐清市粮油保供政策文件明确的补贴标准执行。

3.申报流程。

(1)农户申报:种粮大户填报《本年度规模种粮补贴申报表》《本年度规模种粮补贴耕地转包清单》(或耕地转包协议),向田块所在地的村委会如实申报稻麦种植面积;若跨村或跨乡镇(街道)种植,需向耕地所在地申报,并在材料中注明其他区域的种植面积。

(2)村委会核实公示:村委会收到申报材料后,组织人员全面核实申报农户基础信息(身份证号码、银行账号〈建议市民卡〉联系电话等)的真实性,实地核查申报农户的粮食种植面积(杜绝虚报),逐户登记(禁止拼户登记、小户拼大户申报);对农户在其他地方种植的稻麦面积,仅在备注栏注明,不计入本村统计。数据无误后登记造册,将分户清册在村公示栏张榜公示7天以上(留存公示照片)。公示无异议后,由村经办人、负责人和驻村干部签字盖章,将公示照片与申报材料报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3)乡镇(街道)核查:各乡镇(街道)要及时组织驻村干部及相关人员复核申报对象的稻麦种植面积,并仔细准确核对农户基础信息。对本乡镇(街道)跨村种植的申报农户进行面积合并,相关村及种植面积在备注栏中注明;跨乡镇(街道)种植的,在备注栏中注明。核实汇总后在乡镇(街道)醒目位置张榜公示7天以上(留存公示照片)。

(4)行文上报:公示无异议后,乡镇(街道)需于本年度9月20日前以文件形式报市农业农村局种植业技术推广科。

4.补贴发放。根据各乡镇(街道)上报情况,经市农业农村局委托第三方公司对种粮大户种植面积进行核查后,会同市财政局下发资金文件,补贴资金将通过“一键达”系统发放到户。

(三)农机购置补贴发放工作流程

1.补贴对象。全市从事农业生产的农民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

2.补贴标准。按《浙江省2024—2026年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机具补贴额一览表》执行,省厅公布新标准后同步调整。

3.申报流程。

(1)自主购机:购机者通过农机经销商或者自行联系生产厂家自主选机购机。

(2)线上申请:购机者通过浙江省农机补贴APP(限安卓系统)或浙里办APP申请,需现场安装的机具完成安装后再申请;实行牌证管理的机具(如拖拉机、联合收割机),需先办理《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行驶证》后再申请。

(3)现场审核:购机者携带以下资料到市农业农村局第二办公区机械化管理科1009办公室办理形式审核(资料不全需一次性告知补正):

1购机发票(应包含购机者名称、身份证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联系方式,生产企业、机具名称、型号、出厂编号等信息;有发动机的还应包括发动机号);    2有效身份证明(个人身份证或组织营业执照及法人身份证、公章);    3银行卡/存折(组织需提供开户许可证);    4付款凭证(原则上购机价格在5000元以上的,鼓励非现金方式支付购机款;采用现金支付的需说明情况并签字确认);    5其他资料:非乐清户籍购机者还需携带土地承包或种养殖所在乡镇(街道)或村(社区)出具的证明,注明面积或规模,同时携带有效居住证或暂住证。

办理植保无人机补贴还需提供实名注册信息、操作人员证明、作业量证明(1000亩次以上)、保险单,以及出入库登记、专人保管、植保作业流程、安全飞行管控、作业记录统计等制度。

(4)机具核验:农机科13个工作日内完成核验(单台补贴额5000元以上机具逐台核验;5000元以下非重点机具抽查≥10%)。

(5)公示:统一在浙江省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信息实时公开系统(https://njgzyybt.zjagri.cn/GZBT2021To23/)公示5个工作日,必须核验的重点机具核验通过后开始公示。

4.补贴兑付。采取“一次决策、授权审批、分批兑付”的方式,先根据资金安排决策年度用款计划,公示结束后分批次打包,并填写《结算审核表》交分管领导审批,向财政局提出资金兑付申请。财政局对提交的《结算审核表》及明细清单进行审核,审核无误后,于15个工作日内兑付。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责任意识。精准把握惠农补贴政策的核心目标与管理细则,健全工作机制,细化责任分工,并严格按照既定的工作方案及操作流程,高效推进惠农补贴的发放工作。

(二)强化信息公开。把惠农补贴发放工作纳入宣传重点,通过公示栏、网站、微信等线上线下多渠道宣传,扩大政策知晓范围。同时,遵循“谁主管、谁负责、谁公开”的原则,全面做好惠农补贴信息的公示工作,积极接受群众监督与社会舆论监督。

(三)完善档案管理。严格执行“全流程留痕”管理制度,构建完善的档案管理机制,对各阶段材料进行分类整理与规范保存,确保档案资料的完整性与可追溯性,为后续核查提供便利。

(四)严格监督检查。市农业农村局联合财政局、纪委监委等部门建立联合监督机制,紧盯惠农补贴发放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开展常态化监督检查。对虚报冒领、挪用补贴等行为,依法追回资金并追究责任;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本流程自2025年8月24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8年12月31日,由乐清市农业农村局计划财务科负责解释。(注:具体时间节点、补贴标准以当年最新政策文件为准)

乐清市农业农村局办公室                   2025年7月24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