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金融机构产品适当性管理,保护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制定形成了《金融机构产品适当性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一、通过电子邮件将意见发送至:jrxbjsdx@nfra.gov.cn,并请在邮件标题中注明“适当性管理办法征求意见”字样。

二、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邮寄至: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甲15号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金融消保局(100033),并请在信封上注明“适当性管理办法征求意见”字样。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5年4月28日。

附件:

1.《金融机构产品适当性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2.新闻通稿: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就《金融机构产品适当性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

https://www.nfra.gov.cn/cn/view/pages/ItemDetail.html?docId=1203032&itemId=917&generaltype=0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

2025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