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类产品不再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
发文时间:
2025-03-10 00:00:00
发文机构: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消防救援局
3月3日,市场监管总局、国家消防救援局发布公告,对强制性产品认证目录中的消防安全标志(属于避难逃生产品类别)不再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相关指定认证机构应注销已出具的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

2025年第10号
市场监管总局 国家消防救援局关于对
消防安全标志不再实施强制性
产品认证管理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有关规定,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对强制性产品认证目录中的消防安全标志(属于避难逃生产品类别)不再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相关指定认证机构应注销已出具的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
特此公告。
市场监管总局 国家消防救援局
2025年2月25日

今日TIC晨报
|信息来源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今日TIC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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