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精神,不断完善商业银行、信用社代理支库业务审批工作制度,中国人民银行研究起草了《商业银行、信用社代理支库业务审批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1.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wyuhan@pbc.gov.cn,邮件标题请注明“代理支库业务审批管理办法征求意见”字样。

2.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邮寄至: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0号院中国人民银行国库局(邮编:100033),并请在信封上注明“代理支库业务审批管理办法征求意见”字样。

3.将意见传真至:010-66016467。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5年2月16日。

附件1:商业银行、信用社代理支库业务审批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pdf

附件2:《商业银行、信用社代理支库业务审批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起草说明.pdf

中国人民银行

2025年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