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动我市老字号传承发展,市商务局根据商务部等5部门联合印发的《中华老字号示范创建管理办法》、《浙江省商务厅关于印发浙江老字号认定办法的通知》(浙商务发〔2015〕123号)及《温州市商务局关于印发温州老字号认定及管理办法的通知》(温商务〔2020〕75 号)等文件,结合我市实际,起草了《乐清老字号认定及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见附件),现向全社会公开征集意见。

征集时间:2025年2月7日-2025年2月14日

联系电话:0577-61882149

邮      箱:YQSSWJ2021@163.com


附件:《乐清老字号认定及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乐清市商务局

2025年2月7日

(此件公开发布)


乐清老字号认定及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