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场参与主体:

为适应业务发展需要,支持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将标的股票由质押登记变更为担保及信托登记,本公司对《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债券登记结算业务指南》进行了修订,现予以发布,自2025年1月17日起实施。

特此通知。


附件: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债券登记结算业务指南


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