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省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管理实施办法》(浙发改投资〔2020〕401号)要求,现将拟向国家发展改革委申请长三角一体化发展专项2025年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不含宁波)予以公示,公示期自发布公示起3个工作日止,如有异议请向浙江省发展改革委反馈。

联系人:南文倩;电话:0571-87052857。


附件:浙江省申请长三角一体化发展专项2025年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公示表



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5年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