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有关规定,现将《关于推进浙江省医用同位素产业发展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予以公布,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欢迎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如有修改意见或建议,请于2025年2月3日17:00前通过电子邮件、传真、信函等形式反馈至我办。联系人:叶长锦;电话:0571-81051081;传真:0571-85060953;电子邮箱:615911390@qq.com;联系地址:杭州市西湖区宝石一路4号。

浙江省国防科技工业办公室

2025年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