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结算2024年资本市场发展专项资金的通知
发文时间:
2024-12-30 00:00:00
发文机构:
温州市财政局
各有关区(功能区)财政局:
根据《温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加快科技创新推动工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意见》(温政发〔2023〕8号)、《温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现代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意见》(温政办〔2023〕6号)、《温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温州市区产业政策奖补资金兑现管理办法的通知》(温政办〔2023〕13号)等文件要求,2024年资本市场发展专项资金已兑现完毕,现予以结算,相应减少你区(功能区)2024年“2179999其他金融支出”预算指标。请各地专款专用、跟踪督促,做好资金管理使用,切实提高资金使用绩效。
温州市财政局
2024年12月24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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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产业政策奖补资金(资本市场发展专项资金工业政策)结算明细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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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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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 |
2024年实际兑现金额 |
2024年市 本级承担金额 |
2024年 已预拨金额 |
2024年 结算金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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鹿城区 |
0 |
0 |
40 |
-40 |
|
瓯海区 |
19.5 |
3.9 |
61 |
-57.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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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湾区 (含原经开区) |
140 |
60 |
122 |
-6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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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159.5 |
63.9 |
223 |
-159.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