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汇局各市分局,在杭各外汇指定银行:

为进一步促进杭州市科技创新发展,便利杭州市符合条件的非企业科研机构开办资金入境及使用,经国家外汇管理局同意,国家外汇管理局浙江省分局决定在浙江省杭州市开展“科汇通”试点。

为保障试点工作有序推进,国家外汇管理局浙江省分局制定了《浙江省杭州市“科汇通”试点业务操作指引》(见附件),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实施。请外汇局各市分局及时将文件转发至辖内金融机构。执行中如遇问题,请及时向国家外汇管理局浙江省分局外汇管理二处反馈。联系人:周申倩;联系方式:0571-87686137。

 

附件:浙江省杭州市“科汇通”试点业务操作指引

 

 

 

国家外汇管理局浙江省分局

2024年1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