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改字〔2024〕26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林业和草原主管部门:

为深入贯彻落实《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方案》,进一步发挥典型示范引领作用,我局编印了《林业改革发展典型案例》(第五批),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学习借鉴。各地要认真总结林业改革发展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并及时报送我局。

特此通知。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办公室

2024年12月13日



附件:林业改革发展典型案例(第五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