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专利产业化促进中小企业成长 “金种子”计划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纲要(2021-2035年)》《专利转化运用专项行动方案(2023-2025年)》《浙江省知识产权保护和促进条例》《浙江省促进中小微企业发展条例》,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专利转化运用专项行动方案(2023-2025年)的实施意见》、国家知识产权局等5部门《关于印发<专利产业化促进中小企业成长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国知发运字〔2024〕6号)工作部署,聚力中小企业创新发展,加快推动专利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化,结合实际,组织实施浙江省专利产业化促进中小企业成长“金种子”计划(以下简称“金种子”计划)。
一、工作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三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知识产权工作的重要论述、指示批示精神,充分发挥知识产权催生新质生产力、助推高质量发展的支撑作用,通过项目带动、精准服务、梯度成长、闭环管理,组织实施“金种子”计划,构建三级培育体系,贯通全链条服务资源,形成“三级五链”融通发展格局,有效促进专利产品化、产品产业化、产业规模化,全面提升中小企业专利产业化能力水平,为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和打造高质量现代化产业体系奠基赋能。
到2024年底,全省中小企业专利转化运用意识明显提高,建成以专利产业化促进“金种子”企业成长的全生命周期普惠服务工作体系。入库有创新能力、发展潜力的“金种子”企业5000家以上,贯彻实施知识产权管理国家和国际标准企业2000家以上,向国家“专利产业化样板企业培育库”(以下简称国家培育库)输送“金种子”企业500家,实施“金种子”计划专利产业化项目100项以上,实现专利质押融资登记额1000亿元以上、专利密集型产品产值1000亿元以上。
到2025年底,全省中小企业专利转化运用能力有效提升,形成“金种子”企业成长为国家专利产业化样板企业的培育路径。累计入库“金种子”企业7000家以上,贯彻实施知识产权管理国家和国际标准企业3000家以上,打造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1500家以上、“金种子”样板级企业500家以上,实施“金种子”计划专利产业化项目200项以上,实现专利质押融资登记额2000亿元以上、专利密集型产品产值2000亿元以上。
到2027年底,全省中小企业知识产权战略管理水平显著提高,构建形成全省专利产业化促进中小企业成长的生态体系,专利密集型产业对区域经济发展的贡献度明显提升。累计入库“金种子”企业10000家以上,贯彻实施知识产权管理国家和国际标准企业5000家以上,打造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2500家以上、“金种子”样板级企业1000家以上,实施“金种子”计划专利产业化项目500项以上,培育形成1万件以上具有核心竞争力的专利密集型产品,力争实现专利质押融资登记额达3000亿元以上、专利密集型产品产值达5000亿元以上,助推一批创新企业成功上市。
二、培育体系
以企业自愿申请为前提,按照省市场监管局牵头组织、地市分头推进、县区孵化培育的工作方式,构建“金种子”企业孵化级-成长级-样板级(基本标准见附件)梯度培育体系。发挥各地知识产权“一站式”公共服务平台普惠服务功能,建设“金种子”企业智能化管理系统,融通科创企业上市知识产权加速器等平台载体服务功能,分级分类打造精准性、增值化、全程式的中小企业成长服务模式。
(一)建立“金种子”计划初级库(孵化级)
1.企业入库。由县级有关部门组织知识产权示范优势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高新技术企业、出口型企业等市场主体积极申报,鼓励产业知识产权联盟、专利导航服务基地、大型投融资机构、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优势企业、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产业链链主企业、制造业单项冠军以及“金种子”样板级企业推荐申报。申报企业由县区知识产权部门初审、市级知识产权部门确认,根据孵化级企业基本标准筛选有技术研发能力、专利产业化前景的高成长性创新型中小微企业入驻“金种子”计划初级库,打造一批专利产业化促进基础服务到精准服务、集聚企业向发展产业、孵化链条向厚植生态转变的“金种子”计划孵化器。
2.重点培育。强化普惠服务供给,通过浙江政务服务网、知识产权“一站式”公共服务平台、质量基础设施“一站式”服务平台、浙江省企业之家网、浙江科技大脑等公共服务平台,发挥品牌指导服务站的基础作用,为入库中小微企业提供市场准入、融资申请、专利辅导、品牌指导、计量标准、检验检测、质量管理、科技服务、项目申报和政策咨询等基础服务支撑。强化企业孵化服务,支持众创空间、孵化器、科技园区、创业基地、创新工场等创新创业平台载体建设,为初创企业提供低成本入驻服务;强化惠企政策宣贯,帮助符合条件的企业申请政策;引导对接投融资机构、天使投资人,帮助企业争取政府引导基金等资金支持;在专利维权方面给予专家指导以及纠纷调解服务。强化专利转化服务,引导对接高校院所、产业联盟、专业服务机构等,通过存量专利盘活、专利池开放、专家指导等方式,形成高质量专利组合,促进专利技术推广;通过专利快速预审、优先审查等渠道提升企业专利申请效率;支持企业运用专利研发具有市场潜力的产品。强化管理提升服务,组织开展《企业知识产权合规管理体系要求》(GB/T 29490-2023)宣贯,指导企业规范内部知识产权管理、履行知识产权合规义务,帮助企业提升风险防控能力,并提供知识产权管理人才培训机会,促进业务增长和竞争力提升。
3.退库调整。“金种子”计划孵化级企业两年内专利转化或产业化进展不明显未达到成长级企业标准的,予以退库。
(二)建立“金种子”计划中级库(成长级)
1.企业升级。孵化级企业经过重点培育,专利产业化水平明显提升,达到成长级企业基本标准的,经“金种子”企业智能化管理系统判定、市级知识产权部门确认即可入驻“金种子”计划中级库。成长级企业可动态推荐进入国家培育库,开展接续培育。暂未进入国家培育库的,按国家培育方案持续提升专利产业化能力。
2.特色培育。坚持需求导向和市场导向,依托“金种子”企业智能化管理系统提供个性化增值服务。有上市意愿的企业,入驻科创企业上市知识产权加速器,获得覆盖项目孵化、智库培训、路演推介、融资对接等上市加速服务。有专利布局、技术攻关及人才需求的企业,通过专利导航服务基地、高价值专利培育基地提供相关服务,帮助企业明确产业布局方向、技术创新路径、专利布局策略,找到适用人才和技术。有入链融链及投融资需求的企业,融通产业创新综合体和知识产权联盟等服务资源,组织“一月一链”路演、银企对接会等活动,引导对接链主企业、大型投融资机构,提供入链融链商机和优质投融资资源。有专利密集型产品培育推广需求的企业,引导对接专利密集型产品培育和推广中心,提供专利技术产品化运用、专利产品市场化推广等相关服务,促进专利产品升级为专利密集型产品,并通过线上线下平台和展会加强宣传推广。涉及知识产权保护需求的企业,引导对接知识产权保护中心、海外知识产权纠纷应对指导地方分中心等,加强对出口海外市场、参加国际展览的专利产品的保护力度,帮助企业安全拓展海外市场;引导对接快速维权中心,在专利维权援助、快速保护等方面给予专家指导;引导对接电子商务领域专利执法维权协作调度(浙江)中心,增强对电子商务平台产品的知识产权保护管理。涉及质量提升需求的企业,开放检验检测实验室、计量实验室,共享仪器设备、环境设施等资源,提供公益性计量和检验测试服务,为企业质量提升提供计量检测解决方案。涉及绿色发展需求的企业,引导对接浙江绿色知识产权推广中心,提供绿色专利技术及产品推广、绿色知识产权交易等服务。有知识产权管理提升需求的企业,开展贯彻《创新管理—知识产权管理指南(ISO56005)》国际标准试点,推动企业知识产权融入创新管理全过程。
3.降级调整。“金种子”成长级企业在库两年内专利转化运用或产业化进展不明显未达到样板级企业标准的,予以降级。
(三)建立“金种子”计划标杆库(样板级)
1.标杆入库。符合国家培育库出库条件和样板级企业标准的成长级企业,经“金种子”企业智能化管理系统判定、省级知识产权部门确认,即可入驻“金种子”计划标杆库。
2.营造生态。发挥样板级企业标杆带动作用,反哺产业圈链,促进产业链协同发展。示范引领方面,参与高校存量专利评价,筛选盘活一批高价值专利;支持组织“一企一链”路演,带动中小企业入链融链、强链补链;支持参加专利密集型产品展会、创新创业大赛等大型活动,提升企业专利产品品牌知名度及市场竞争力;支持主导或参与知识产权联盟、知识产权创新共同体、专利导航服务基地和高价值专利培育基地建设,承接国家级或省级任务和项目。提升服务方面,引导实施更高水平知识产权管理,推动国际标准实施升级;未上市的可纳入科创企业上市知识产权加速器,提供以知识产权为核心的上市综合服务;支持组建企业研究院和重点实验室,加强对卡脖子技术的研发攻关和海外专利布局;探索政府引导基金以优先股的形式投资样板企业,通过将优先股在区域性股权市场登记存管等方式,助推企业形成知识产权竞争新优势。强化宣传方面,总结样板级企业成长经验,组织媒体广泛宣传,持续扩大企业影响力;总结中小微企业孵化成长为样板级企业的成功模式,推出企业专利产业化典型案例,营造专利产业化助力中小企业创新发展的良好氛围。
3.重点推荐。样板级企业可推荐为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优势企业,可对接技术交易所、知识产权交易中心等转化平台,升级打造一批专精特新“小巨人”、制造业单项冠军、品牌强企以及科创上市企业。
(四)建立入库企业动态调整机制
1.扩充培育。为保持培育企业数量,地市动态推荐增补符合条件的企业入库培育,推动中小企业知识产权意识和专利转化运用能力普遍提升。
2.滚动培育。面向“金种子”库各级企业开展接续滚动培育,级别每季度调整一次,培育一批掌握关键核心技术、具备专利产业化优势的企业。
3.退出机制。“金种子”企业出现重大安全事故,以及严重失信、偷漏税、数据造假、非正常申请专利等违法违规行为的,予以退库处理,三年内不得推荐入库。
三、重点任务
贯彻全生命周期服务理念,突出服务有效和企业有感的原则,以专利转化运用为纽带链接创新链、产业链、资金链、人才链、服务链,组织实施“金种子”计划专利产业化项目,集成“普惠+增值化”服务,促进技术、资金、人才等资源要素有效供给,探索形成专利产业化促进中小企业成长的浙江路径。
(一)融通创新链,加强专利技术对接和研发
1.促进存量专利盘活转化。响应企业需求,精准推送高校院所专利转化资源库中的高价值专利及组合,引导“金种子”企业深度参与高校和科研机构存量专利盘活行动,实现专利库与企业库供需无缝衔接。开展专利转化运用对接活动300场以上,推进专利开放许可和公开实施,推动盘活更多存量专利转化。(省市场监管局、省经信厅、省教育厅)
2.推动高校创新资源共享。支持企业与高校院所常态化对接,通过共建新型研发机构、共享科研设施、开放重点实验室及创新平台等方式共享创新资源,加速科研项目孵化转化。推动完善“先用后转”“开放许可”“作价入股”等产学研合作模式,促进高校科创资源和企业市场信息高度结合,加快专利成果产业化。(省市场监管局、省经信厅、省科技厅、省教育厅)
3.加强企业科技研发攻关。支持中小企业通过自主研发、委托研发、合作研发等方式,加强对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的技术攻关。引导“金种子”企业利用各级专利导航资源及成果,形成攻关技术清单和专利需求清单,开展订单式研发和投放式创新,前瞻布局高价值专利组合,提升企业市场核心竞争力。(省科技厅、省经信厅、省市场监管局)
4.提供专利审查快速通道。指导国家级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快维中心和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杭州代办处将符合条件的“金种子”企业纳入支持名单,提供专利快速预审和专利优先审查服务。(省市场监管局)
(二)融入产业链,扩大专利产业化规模与效益
5.推动大中小企业融通发展。梳理产业链薄弱环节和大企业配套需求,支持库内企业与链主企业协作配套,引导中小企业精准补链延链。组织链主企业参与“一月一链”“一企一链”路演,通过股权投资、资源共享、渠道共用、创新资源要素开放等方式带动中小企业深度融入产业链。(省经信厅、省市场监管局)
6.支持产业专利池运营。制定实施《公共专利池建设和运营》省级地方标准,引导“金种子”企业加入相应产业知识产权联盟,参与联盟专利池运营,探索专利开源模式,通过专利公开实施和联盟成员专利交叉许可等形式降低企业创新成本,加快专利技术升级。(省市场监管局、省经信厅)
7.加快绿色专利转化。持续开展绿色产业专利导航与企业微导航,根据中小企业绿色化转型需求,建立绿色专利转化数据库和绿色专利价值评估体系,开展绿色产业高价值专利培育及评价等工作。搭建绿色专利转化推广平台,定期发布绿色专利技术推广名录,开展绿色专利技术转化投融资路演活动,发布重点区域绿色创新指数,建立绿色知识产权融入标准机制、绿色专利推广与绿色产品认证融合机制、绿色知识产权实施与碳交易联动机制。(省市场监管局、省发改委、省生态环境厅)
8.培育专利密集型产品。支持国家石墨烯创新中心、省先进制造业集群、未来产业先导区、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等为企业提供专利技术成果概念验证、中试等服务支撑。加快建设专利密集型产品培育和推广中心,加大对企业专利密集型产品备案及认定的业务培训与政策推广力度。依托全球数字贸易博览会,举办全国专利密集型产品展览,扩大专利产品市场影响力。(省市场监管局、省经信厅、省商务厅)
(三)畅通资金链,强化专利产业化投融资支持
9.强化知识产权金融服务。打造知识产权金融生态试验区,健全知识产权评估体系,推广应用《专利评估指引》国家标准,推进重点银行开展内部评估试点。完善知识产权质押风险补偿机制,支持各地建立质押融资风险池,推动将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纳入科技创新和技术改造再贷款支持范围,支持银行业金融机构合理确定质押融资贷款利率、发行知识产权证券化产品、推广知识产权保险。(省市场监管局、中国人民银行浙江省分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浙江监管局及宁波监管局、浙江证监局)
10.提升投融资服务质效。向银行业金融机构推送库内企业名单,引导银行业金融机构加大对库内企业信贷支持力度。支持设立中长期低成本专项资金,向库内有申请意愿的企业发放创业担保贷款、“专精特新贷”和“产业共富贷”等,同时通过单列信贷额度、优化审批流程,实现快评快贷。鼓励中小企业发展基金、知识产权运营基金等政府引导基金,主动对接“金种子”企业,发挥领投作用,加大天使投资、创业投资等对入库企业的支持力度,加强项目投后管理和服务指导。探索设立认股权综合服务试点,尝试以“科技成果+认股权”“专利+认股权”等方式入股企业。(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浙江监管局及宁波监管局、中国人民银行浙江省分行、浙江证监局、省市场监管局、省经信厅)
11.优化资本市场服务效能。支持入库企业进入区域性股权市场规范培育,对接股份改制、财务顾问、股权融资、多元化金融支持等系列服务。适时开展创业债权试点和天使投资人备案,建立区域性股权市场与全国性证券交易场所的产品衔接和制度性对接机制,支持加快进入全国性资本市场。依托科创企业上市知识产权加速器集聚一批服务于资本市场的知识产权专业服务机构,为企业提供科创属性测评、知识产权风险排查、合规辅导等专业服务,有效降低上市过程中的知识产权风险。(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浙江监管局及宁波监管局、浙江证监局、省市场监管局、省经信厅)
(四)筑强人才链,提升中小企业知识产权和创新能力
12.加强高端人才引培。建立企业知识产权高层次人才目录清单,强化企业以及服务机构知识产权高端人才招引,并鼓励地方将国家资深专利审查员、大所专利代理师、大厂知识产权经济师、首席质量官、标准化总监等任职经历人员纳入重点人才目录,支持参加职称“直通车”评审。实施知识产权高层次人才海外培养项目,遴选高层次人才赴境外学习,加大对涉外知识产权经济师、国际型审查人才、海外诉讼律师专家等高端人才的培养力度。(省市场监管局、省人社厅)
13.提升人才职业化水平。建立专利代理师入行激励机制,构建企业知识产权专业管理岗位的人才系统化培训体系,加大高级知识产权经济师的培育力度。强化“金种子”企业知识产权总监、首席质量官、标准总师、卓越工程师等岗位建设,支持与高校院所联合打造一批复合型知识产权人才。(省市场监管局、省教育厅)
14.打造产业人才专区。依托专利导航服务基地,通过专利及科研文献分析,构建人才资源库,打造产业人才专区,链接全球人才,为“金种子”企业提供精准化人才导航服务,指明高层次人才和管理团队引进路径,通过精准引智、柔性引才,打造结构合理、支撑有力的技术研发和管理队伍。(省市场监管局、省人社厅)
(五)打通服务链,提高专利产业化全流程服务效能
15.推进公共服务基础建设。完善知识产权公共服务网络体系建设,积极拓展知识产权信息查询、政策宣传、业务咨询等公共服务。充分发挥省知识产权研究与服务中心作为全国专利信息传播利用基地、全国专利文献服务网点的基础作用,做强技术与创新支持中心(TISC)、高校知识产权信息服务中心和国家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网点,提升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快速维权中心知识产权公共服务质量,推动知识产权“一站式”公共服务平台市县全覆盖,合理布局基层商标品牌指导服务站,推动公共服务线上线下融合发展,实现普惠服务再升级。(省市场监管局、省教育厅)
16.提高增值化服务能力。充分利用知识产权综合服务平台、服务业集聚区、产业知识产权联盟、导航服务基地等载体,为“金种子”企业专利产业化提供专利导航、转化对接、投融资、上市孵化、专家指导等清单化增值服务。加快浙江知识产权交易中心改革,提升建设科创企业上市知识产权加速器,迭代升级“金种子”企业智能化管理系统,筛选优质服务资源,叠加高端社会化服务。支持重点产业专利导航服务基地、专利导航工程支撑服务机构面向库内企业提供符合共性需求的公益类专利导航服务。(省市场监管局)
17.提升知识产权贯标服务。加快浙江省知识产权管理标准化推广中心建设,开发普及知识产权管理推广系统,引导知识产权战略、创新管理战略和企业经营战略协同实施,强化企业知识产权合规管理体系建设。引导样板级企业率先构建知识产权合规管理与创新管理国际标准双标同贯、专利与商标双轮驱动的企业经营管理体系。梳理原创基础性、核心性、关键性专利产业化目录,加强企业重点专利保护。(省市场监管局)
18.深化质量强企千百行动。对库内企业开展质量提升帮扶,提供计量、标准、认证认可、检验检测、质量管理等一揽子服务和解决方案,形成“个性问题针对帮扶、共性问题联合攻关”的高效服务格局。制定出台品牌评价工作指引,为企业参与品牌建设运营提供指南。对于办理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产品和服务认证以及争创质量奖的“金种子”企业,实施分级分类培育和精准服务指导。(省市场监管局)
19.完善全过程陪伴服务体系。建立健全中小企业全生命周期知识产权服务机制,为“金种子”企业配备助企服务专员,陪伴式提供企业市场准入、技术创新、知识产权和质量管理等服务。强化专利转化运用与中小企业成长、技术创新的政策融通,打通“金种子”企业智能化管理系统与浙江科技大脑、浙江省中小企业服务券平台,将库内企业纳入各级各类科技创新券、中小微企业创业服务券使用范围,并拓展知识产权贯标认证、知识产权职业认证培训等创新创业服务申领兑换的功能,推动“金种子”企业健康成长。(省市场监管局、省经信厅、省科技厅、省财政厅)
四、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省市场监管局联合相关部门强化协同推进机制,定期召开领导小组工作会议,研究解决“金种子”计划推进过程中的困难和问题,加强统筹指导,形成工作合力,开展创新试点,共同推进相关政策落地。以知识产权“一站式”公共服务平台以及“金种子”企业智能化管理系统为培育载体,定期公布“金种子”计划成长级和样板级企业名单,以地方各相关部门为实施主体,细化支持举措、责任分工和进度安排,对重大问题及时上报,确保取得实效。(省质量标准和知识产权强省工作领导小组相关成员单位)
(二)强化政策支持。争取中央财政资金支持,利用省级政策资金、政府引导基金等渠道,组织实施“金种子”计划专利产业化项目。各地相关部门要争取当地政府加大专项资金支持力度,鼓励各地通过创新券、服务券等方式支持“金种子”企业购买专业服务,对“金种子”企业支持分级分类奖励,对获评专精特新“小巨人”、知识产权示范企业、科学技术进步奖、知识产权奖、标准奖、质量奖等荣誉的支持当年兑现相关政策。(省财政厅、省市场监管局、省经信厅、省科技厅)
(三)完善监测评价。省市场监管局会同相关部门加强跟踪监测,建立“金种子”企业专利产业化相关指标统计监测与发布机制,定期开展专利密集型产品及相关产业指标的监测评价和分析研判,完善“金种子”企业公共服务机制,优化专利密集型产业培育路径,高质量实现专利产业化促进“金种子”企业成长的闭环管理。有关监测评价结果作为“金种子”计划、重点研发计划、优质中小企业培育等相关政策支持的重要依据。(省市场监管局、省统计局、省经信厅、省科技厅)
(四)加大宣传力度。各级知识产权管理部门会同相关部门,建立“金种子”企业专利产业化经验交流会商机制,加强专利转化运用促进企业成长的经验总结和成果推广,打造“金种子”企业专利产业化典型案例和成功模式,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浙江经验,提升社会各界对“金种子”企业成长的关注度,营造创新创业良好氛围。(省质量标准和知识产权强省工作领导小组相关成员单位)
方案附件:“金种子”企业入库基本标准
方案附件
“金种子”企业入库基本标准
一、孵化级
1.在浙江省境内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推荐主体推荐、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创新型中小微企业。推荐主体中,大型投融资机构按《金融业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界定,产业链链主、专精特新“小巨人”、制造业单项冠军等企业以主管部门提供的名单为准;
2.主营业务原则上属于专利密集型产业,详见《知识产权(专利)密集型产业统计分类(2019)》(国家统计局令第25号);
3.专利技术具有产品化、产业化前景;
4.主营产品的核心功能、制造方法等具有自研或引进的核心专利技术;
5.具备基本的知识产权管理人员、制度;
6.支持与高校、科研机构建立产学研合作机制或加入产业知识产权联盟或获得专利奖项的中小企业入库;
7.无非正常申请专利行为和各类重大事故、违法违规及严重失信等情况。
二、成长级
1.符合“金种子”计划孵化级中小企业标准;
2.原则上应具备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高新技术企业或各级知识产权优势示范企业、工业企业知识产权运用试点单位、高价值专利培育工程实施企业等资格;
3.原则上应按照《国家知识产权局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专利产品备案工作的通知》(国知办函运字〔2022〕985号)规定完成专利产品备案;
4.专利产业化率不低于50%;
5.上年度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总额比重不低于10%或不低于500万元;
6.有研发团队,研发人员占企业职工总数比重不低于20%或与高校、科研机构建立稳定的产学研合作机制;
7.拥有具有一定品牌影响力的自主商标品牌产品;
8.建立知识产权合规管理体系且有效运行;
9.支持具备专利密集型产品、获得中国专利奖或基金投资等情形之一的企业入库。
三、样板级
1.在浙江省境内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主营业务原则上属于专利密集型产业,详见《知识产权(专利)密集型产业统计分类(2019)》(国家统计局令第25号);
2.符合“金种子”计划成长级中小企业第二条至第八条标准;
3.完成从国家培育库出库或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以及优势企业;
4.拥有专利密集型产品;
5.具有专门的知识产权管理部门,知识产权经济师、专利代理师或国际创新管理师不少于2人;
6.支持创新管理知识产权国际标准实施评价三级以上或地市级重点拟上市科创企业入库;
7.无非正常申请专利行为和各类重大事故、违法违规及严重失信等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