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社部等十部门联合印发意见进一步加强农民工服务保障:以工程建设等领域为重点持续开展根治欠薪专项行动
近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部等10部门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民工服务保障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意见》从稳定和扩大农民工就业、维护农民工劳动保障权益、促进进城农民工均等享有城镇基本公共服务、强化保障措施等四方面提出具体举措,进一步促进农民工高质量充分就业,推动农民工市民化高质量发展。
要点如下:
1
稳定和扩大农民工就业
《意见》指出,要稳定和扩大农民工就业,通过拓宽就业渠道,支持返乡创业,加强技能提升和稳定脱贫人口就业等多措并举,促进农民工外出就业和就地就近就业并重,同时优化创业环境,提供职业技能培训,确保脱贫人口就业稳定,防止因失业导致规模性返贫,全面推动农民工就业工作取得实效。
2
维护农民工劳动保障权益
《意见》强调, 维护农民工劳动保障权益,督促企业遵守劳动合同、劳务派遣、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护等有关制度,规范企业用工管理。完善根治欠薪长效机制,优化运行全国根治欠薪线索反映平台,以工程建设等领域为重点持续开展根治欠薪专项行动,依法查处欠薪违法行为。畅通农民工法律援助“绿色通道”,对申请支付劳动报酬或者请求工伤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的依法免予核查经济困难状况。推动农民工参加城镇职工社会保险,健全农民工、灵活就业人员、新就业形态人员社保制度,全面取消在就业地参保户籍限制,完善社保关系转移接续政策。全面落实持居住证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策·统一农民工和城镇职工失业保险参保缴费办法,农民工同等参保、同等享受待遇。 持续推进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按项目参加工伤保险,扩大新就业形态人员职业伤害保障试点范围。
3
促进进城农民工均等享有城镇基本公共服务
《意见》明确,为促进进城农民工均等享有城镇基本公共服务,应推动有意愿的农民工在城镇落户并融入城市,同时加强随迁子女教育保障和住房保障,提升农民工市民化服务质量,强化基层服务能力,推动城乡基本公共服务一体化。此外,还需加强困难帮扶,确保符合条件的农业转移人口纳入社会救助范围,并鼓励社会力量开展暖心慰问等公益活动,全面关爱农民工群体。
4
强化保障措施
《意见》要求,要强化保障措施,加强统筹协调,推动部门协同,建立评估、激励机制,并推行为农民工办实事清单制度。同时,要加强农民工综合信息系统应用和统计调查监测体系,鼓励设立农民工动态监测点。此外,还需加强党建引领,推进农民工集中领域和新兴行业的党组织覆盖,并做好党员发展及表彰奖励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