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医疗保障局,在杭省级公立医院:

    根据国家医疗保障局《关于开展医疗服务价格规范治理(第一批)的通知》(医保价采函〔2024〕217号)要求,为进一步规范医疗服务价格管理,推进地区间医疗服务价格水平相对均衡,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设区市医疗保障局结合实际,于11月15日前将辖区内公立医疗机构(含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血栓弹力图试验”等项目价格下调至目标价格以下(详见附件),属于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的按有关规定执行。现行价格水平低于目标价格的,暂不调整价格。

    二、各设区市医疗保障局及时做好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相关信息更新维护工作,同时加强日常监督管理,密切关注医疗服务价格项目执行情况,督促医疗机构严格落实相关规定。

    三、要密切关注治理后项目服务量和总费用的变化情况,防范同类可替代项目服务量激增,防止设备耗材迭代后以申报新增项目等形式回溯。


    附件:第一批医疗服务价格规范治理明细表


    浙江省医疗保障局

    2024年11月4日

    (主动公开)


    附件

    第一批医疗服务价格规范治理明细表

    编码

    项目名称

    项目内涵

    除外内容

    计价单位

    目标价格

    备注

    25020308000

    血栓弹力图试验



    次

    170


    25020308001

    血栓弹力图试验(急诊)加收



    次

    80

    急诊半小时内出具检测结果

    25030200300

    糖化血红蛋白测定



    项

    30


    25030690200

    B型纳尿肽定量测定(BNP)



    项

    120


    25030690201

    B型纳尿肽定量测定(BNP)(急诊)



    项

    212

    20分钟内出检验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