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下拨2023年下半年乡镇(街道)养老服务中心部分运营补助资金的通知
发文时间:
2024-10-30 00:00:00
发文机构:
乐清市民政局、乐清市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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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根据〈乐清市民政局、财政局关于印发《乐清市乡镇(街道)养老服务中心经营经费补助办法》的通知〉乐民办〔2020〕54号、〈乐清市民政局关于印发《关于开展乐清市乡镇(街)养老服务中心等级运营考核》的通知〉乐民老〔2019〕77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下拨2023年下半年乡镇(街道)养老服务中心部分运营补助资金,每家1万元,共计25万元。资金分配见附件,请做好资金的使用。 附件:养老服务中心运行经费补助安排表 乐清市民政局 乐清市财政局 2024年10月29日 (此件公开发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