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试行)》相关规定,协会组织制定了《公募基金管理公司数字化能力成熟度指引》(T/AMAC 0003-2024),经协会理事会审议通过,现予发布,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特此公告。

附件:公募基金管理公司数字化能力成熟度指引

 

 

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

2024年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