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优化全省水事营商环境,我厅组织起草了《关于优化营商环境 加强涉河涉堤建设项目审批服务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现予以公布,征求公众意见。如有修改意见或建议,请于2024年10月10日前通过电子邮件、信函等形式反馈至浙江省水利厅河湖管理处。

联系人:马跃东

联系电话:0571-878079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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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水利厅

2024年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