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山亚南方水泥有限公司、建德南方水泥有限公司补充产能置换方案符合《水泥玻璃行业产能置换实施办法》(工信部原〔2021〕80号)和《浙江省水泥玻璃行业产能置换实施细则》(浙经信材料〔2023〕105号)有关要求,现予以通告。


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厅           

2024年9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