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生物医药与医疗器械产业集群“四重”增值服务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发文时间:
2024-08-28 00:00:00
发文机构:
浙江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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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省局机关各处室、直属各单位: 《生物医药与医疗器械产业集群“四重”增值服务管理办法(试行)》已经省局局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执行。 浙江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4年8月2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