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要求,持续深化林木采伐便民服务,我局组织起草了《关于进一步深化林木采伐便民管理改革的通知(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请于8月23日前反馈至省林业局森林资源管理处。

联系人:周情,联系电话:0571-87399063,邮箱:57692653@qq.com

附件:关于进一步深化林木采伐便民管理改革的通知(征求意见稿).doc

浙江省林业局

2024年8月13日


征集调查结果:8月13日至8月23日,省林业局通过门户网站就《关于进一步深化林木采伐便民管理改革的通知》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收到反馈意见1条,具体采纳情况如下:

意见主要内容

采纳情况

采纳理由

(八)简化使用林地附带性采伐。使用林地申请单位与林木所有者协商一致后,可由使用林地单位统一提出使用林地和林木采伐申请,同步开展使用林地现状调查、采伐作业设计和申请前公示,各级林业主管部门应及时办理使用林地和林木采伐许可。虽已有相关条款,但是各人的理解不同,认为只有林地审批过的地方才可以使用建设项目使用林地采伐,希望能在此条款上作出明确指示,方便今后的设计和审批。

采纳

此条已明确使用林地申请单位与林木所有者协商一致后,可由使用林地单位统一提出使用林地和林木采伐申请,同步开展使用林地现状调查、采伐作业设计和申请前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