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温州市推进农业领域设施设备报废更新和建设提升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温州市农业农村局

2024年5月30日

温州市推进农业领域设施设备报废更新和建设提升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决策部署,全面落实《浙江省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若干举措》《浙江省推进农业领域设施设备报废更新和建设提升实施方案》《浙江省海洋渔船设施设备更新改造实施方案》《温州市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若干举措》等工作要求,推动农业机械装备设施更新,拉动农业领域投资,增加先进产能、提高农业生产效率,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

坚持“市场为主、政府引导,鼓励先进、淘汰落后,标准引领、有序提升”的原则,围绕“六个一”农业特色产业,突出农机具报废更新、智能农机推广、农业设施大棚建设提升、现代化农事(机)服务中心建设、老旧渔船报废更新、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设施设备更新、畜牧水产养殖设施设备提升等重点,全面推进农业领域设施设备报废更新,大力促进农业领域先进设施设备应用。力争到2027年,大中型拖拉机、插秧机、联合收割机等主要农业生产作业装备更新率达到60%以上,累计建设提升农业设施大棚面积2.4万亩以上,建设数字化标准化现代化新型渔船210艘以上。

二、重点任务

(一)加快推进农业机械报废更新。全面摸清辖区内各类农业机械保有量和质量情况,按照使用年限、排放标准、实际使用机况,科学合理制定年度农业机械报废更新计划,统筹用好各级农业机械报废更新资金。实施好《浙江省实施中央农机报废更新补贴方案》和《浙江省高耗能农业机械报废补偿实施细则》,对“7+3”类农机具报废实施定额补贴,在农民自愿的基础上,鼓励机主积极报废更新老旧农业机械,加快淘汰老旧或国二及以下柴油农业机械,到2027年累计淘汰600台(套)以上。各地农业农村部门要加强与商务部门沟通协调,优化农业机械报废回收网点设置,及时向社会面公布农业机械报废回收站点、拆解企业清单。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出台相关政策,推动上门取机、免费拖机、代办服务等便民惠民措施,争取各县(市、区)农业机械报废回收站点全覆盖。

(二)加快推广应用高效低耗智能农机。以保障粮油和重要农产品稳定安全供给为核心,鼓励农民群众购置使用先进适用农业机械装备。持续实施中央、省级农业机械购置补贴政策,叠加市县级农机购置补贴配套政策,支持山区五县提高丘陵山区适用农机具的补贴比例,加大对粮油等主要作物大面积单产提升机具、丘陵山区适用小型机具、高端复式智能农机、农业机械装备补短板机具等高效低耗智能农机推广力度,重点推进定位终端、辅助驾驶系统在大中型拖拉机、插秧机、联合收割机等主要农业生产作业装备的应用,全面落实好现阶段农业机械装备国IV排放标准。到2027年大中型拖拉机、插秧机、联合收割机等主要农业生产作业装备更新率达到60%以上。

(三)加快推进农业设施大棚建设提升。全面摸清辖区内现有非标准农用设施大棚(含山地农用钢架大棚)、标准农用单体钢架大棚、标准农用连栋钢架大棚及手动卷帘设备安装数量等情况,合理制定农业设施大棚年度建设提升计划。推动新建一批标准农用钢架大棚,报废更新一批非标准和老旧标准农用设施大棚为标准农用设施大棚,新建和报废更新农业设施大棚可由农艺农机融合示范试验(现代设施农业示范)基地项目、现代设施农业贷款贴息、农业农村重大项目投资激励、现代农业园区、特色产业强镇、“六个一”特色产业全产业链项目等予以支持。推动提升改造一批农用钢架大棚(手动卷帘设备升级为智能化、电动化卷帘设备)。鼓励有条件的地区探索山地农用钢架大棚标准化建设。到2027年累计建设提升大棚面积2.4万亩以上。

(四)加快推进现代化农事(机)服务中心建设。突出农业机械化联农、兴业、共富作用,结合农村“三位一体”改革产业联合体试点单元建设,继续优化全市农事(机)服务中心布局,强化资金与用地要素保障,引导丘陵山区及主导特色产业发展农事(机)服务中心,构建全过程生产服务合作体系。根据产业发展需要,增强粮油生产全程机械化服务能力,加强农机库房、维修中心建设,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建设集中育秧中心,确保粮油生产农事(机)服务全覆盖。支持蔬菜、水果、茶叶、水产、中药材等优势产业区域建设特色产业农事(机)服务中心,加大关键环节农机装备推广力度,拓展农事(机)服务范围,提高特色产业机械化水平。支持市级农牧渔业先进机械装备提升示范项目、现代化农事服务中心改造提升示范项目建设。到2027年新建或改建省级、区域性现代化农事(机)服务中心34个以上。

(五)加快渔船设备报废更新。持续深化海上“千船引领、万船整治”工程,按照“安全、环保、生态、智慧、美观、舒适”六场景标准,重点实施船龄20年以上渔船的报废更新,力争到2027年建设数字化标准化现代化新型渔船210艘以上,改造提升船龄10—20年渔船450艘以上,安装渔船北斗3代定位终端2282艘,鼓励远洋渔船购置建造,支持现代化海上移动加工中心建设,支持沿海视频监控升级改造,持续加强海上综合执法装备更新。全面掌握辖区内陆渔船保有量和使用现状,综合考虑船龄、船况、群众意愿和市场行情等因素,因地制宜开展老旧内陆渔船报废更新工作,同步做好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推动渔船安全设施、船容船貌、生活环境等软硬件明显改善,到2027年,全市报废船龄20年以上内陆渔船100艘以上。

(六)加快推进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设施设备更新。结合各地农作物秸秆资源分布,因地制宜建设省级标准化秸秆收储中心、区域性秸秆收储中心和村级收储网点。鼓励现代化农事服务中心拓展秸秆收储用功能。鼓励村集体经济组织以土地使用权入股,吸引工商资本和社会力量投入秸秆收储运体系建设,探索建立村企共建、利益共享的运营机制。支持各地建设年收储能力不低于1000吨的农作物秸秆离田综合利用示范项目。2024年,全市建成省级标准化农作物秸秆收储中心12个。到2027年,全市秸秆打捆机增量50%。

(七)加快推进畜牧水产养殖设施设备建设提升。推进畜禽养殖场饲喂、环控、清粪、除臭、洗消、转运和环保处理等环节的设施设备更新,加快畜牧智能化识别装备、精准饲喂系统、智能环控系统、电子围栏、畜牧业机器人等智能装备配置,重点支持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改造提升和立体化畜禽养殖等项目;推进病死动物集中无害化处理,重点支持无害化处理、废气污水处理、专业收集车辆、冷库、清洗高温消毒、数字化应用等设施设备建设。推动家畜屠宰转型升级,重点支持屠宰加工、防疫、环保、检验检测、冷链、数字化等设施设备的建设改造,推进动物防疫基础设施建设,重点支持无规定动物疫病小区、动物疫病净化场和区域性公共洗消中心建设。推进兽医实验室标准化建设,重点支持生物二级实验室建设,以及血清学检测、“三废”处理、新风系统、洗消等设备提质升级。推进集约化池塘养殖、工厂化养殖、浅海筏架式、围栏围网和深水网箱等设施设备更新。加快水产养殖增氧设备、投饲设备、循环水设备、控制设备、感知设备、尾水处理设施等装备更新。支持各地新招引落地有引领性和典型示范作用的深远海渔业养殖平台等市级突破性示范项目。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要高度重视农业领域设施设备报废更新和建设提升行动,农业农村部门牵头,加大与财政、商务等部门协同力度,形成工作合力,建立工作协调机制,研究解决农业领域设施设备报废更新和建设提升中遇到的重大问题。结合实际,制定实施方案,明确目标任务,确保可操作能落地,并做好政策宣传解读。

(二)强化政策保障。各地要建立稳定的投入保障机制,聚焦重点任务,按照集成、优化、争取、新增的原则,形成因地制宜的政策体系。要用足用好中央和省级农业机械报废更新补贴(偿)、农业机械购置与应用补贴等政策,结合省市农业“双强”、省市农业农村重大投资激励、国家科技创新和技术改造再贷款等方式,统筹资金和投向,支持设施设备报废更新和建设提升。

(三)严格监督管理。各地要增强风险意识,规范政策实施,建立健全信息档案,认真落实风险防控和异常情形主动报告制度。各地农业农村部门要压实依责监督和内部监督的主体责任,会同财政部门研究机制,堵塞骗取套取补贴资金的漏洞。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畅通投诉举报渠道,认真受理、核查、处理群众举报投诉。

(四)及时报送信息。各地要认真总结农业领域设施设备报废更新和建设提升行动阶段性典型经验和好的做法,及时报送有关信息。各地农业农村部门定期报送《农业领域设施设备报废更新和建设提升进度统计表》至市农业农村局农业机械化与信息化管理处。

附件:1.温州市农业机械报废更新和农业设施大棚建设提升目标任务清单

2.温州市海洋(内陆)渔船报废更新目标任务清单

3.农业领域设施设备报废更新和建设提升进度统计表

温农发〔2024〕34号 关于印发《温州市推进农业领域设施设备报废更新和建设提升实施方案》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