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扛起“一定要把南太湖建设好”的使命担当,深化实施人才强省战略,全面加强“三支队伍”建设,加快打造人才首位区,加速高素质干部队伍、高水平创新型人才和企业家队伍、高素养劳动者队伍建设,进一步营造南太湖新区创新创业的良好氛围,谋划建设“南太湖人才特区”,引领新区高质量发展,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关于建设“南太湖人才特区”引领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试行)》。
一、适用范围
本意见用于支持引进到南太湖新区的,符合主导产业发展方向的人才创业项目,符合南太湖新区高质量发展所需的各类人才。
二、政策内容
(一)创业项目支持
1.创业资金支持。优先支持符合市“南太湖精英计划”和南太湖新区“西塞山英才项目”的领军型创业团队和创业领军人才,按现行政策给予创业资金。
2.风投投资奖励。已认定的人才创业项目,新区国企基金,可按政府资助额度给予创业项目1:1基金投资。鼓励广大投资机构投资新区人才项目(A轮前),根据实际到位投资额,满一年以后按银行一年期LPR上浮20%给予投资机构一次性奖励,单个项目不超过200万元。
3.贷款贴息支持。深化新区人才银行联盟机制,银行根据科技人才项目入选等级资助金额,给予1:1无抵押、无保证贷款授信额度支持。对国家和省级人才创业企业最高给予新增贷款额1000 万元内按银行LPR两年全额贴息。对“南太湖精英计划”和“西塞山英才项目”创业企业最高给予新增贷款额1000万元内按银行LPR两年80%贴息。
(二)人才生活保障
安居南太湖。实施人才特区“安居南太湖”计划。(1)人才驿站每年新增不少于5家。(2)人才公寓每年新增不少于100套。(3)创新推出人才房,国企与人才按份共有产权,通过降低人才购房门槛、提供购房补贴等方式吸引和留住人才。
(三)外籍人才服务
5.外国人办证绿色通道。为满足外国人来新区工作和居留需求,为外国人办理永居证开通推荐绿色通道。
(四)平台企业引才
6.推广平台创赛。进一步调动新区范围内人才园区平台、高校校友会等专业机构的积极性,通过项目路演、以赛代评等形式,共同开展区级“西塞山英才项目”的招引落地。
引聚产业紧缺人才。支持新区新能源、半导体及光电产业和生命健康三大产业发展,相关企业新引进(指2024年3月1日以后在湖州范围内首次参保)薪酬达到80万、60万、40万以上的各类人才,按人才薪酬地方财政贡献区得部分给予用人单位50%、70%、90%的补贴(每人每年补贴总数不超过60万元),最长不超过3年。由用人单位出台奖励办法奖励给人才。
(五)设立人才特区示范园
首批试点:(1)中节能太湖首座(科技城);(2)南太湖人力资源产业园(未来城)。
创业场所支持。对2024年3月1日后,在新区范围内新注册入驻人才特区示范园的人才创业项目和人力资源机构,提供不超过100平方米的办公用房,给予项目单位或运营机构房租“三免两减半”的奖励支持,即前三年免房租,4-5年房租减半(先交后返)。
企业贡献奖励。(1)对南太湖人才特区示范园,在2024年3月1日以后新引进的人才创业项目,给予地方财政贡献区得部分奖励。对符合人才(项目)认定标准的国家级和省级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市级和区级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市级南太湖精英计划、市双招双引创业项目、区级西塞山英才项目)、大学生人才(青创项目)领衔创办的公司,按公司地方财政贡献区得部分给予90%、70%、50%的奖励,最长不超过5年。
(2)对在人力资源产业园新注册设立或由外地迁入的人力资源服务企业,其前5年地方财政贡献区得部分的最高90%奖励给园区运营管理机构,由园区运营管理机构出台奖励办法奖励给入驻企业。
人才贡献奖励。对南太湖人才特区示范园新引进的(指2024年3月1日以后在湖州范围首次参保),符合主导产业方向的人才,给予人才薪酬地方财政贡献区得部分奖励。对符合人才(项目)认定标准的国家级和省级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市级和区级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项目(市级南太湖精英计划、市双招双引创业项目、区级西塞山英才项目)领军人,青创项目领军人,给予人才薪酬地方财政贡献区得部分90%、70%、50%的补贴,最长不超过5年。
三、其他事项
本意见自2024年3月1日起试行。对同一人才或项目同一事项涉及多项奖励的,按“从优、从高、不重复”原则处理。对协议合作平台在完成既定任务后,超额部分可申请相关奖励。如文件执行期间,上级政策发生调整的,本意见作相应调整。本意见由湖州南太湖新区管委会负责解释,具体工作由新区人才发展服务中心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