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为进一步加快村(社)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改造提升建设进度,根据《关于印发乐清市养老服务资金补助实施办法的通知》(乐民办〔2020〕161 号)文件规定,经研究,现预拨50万建设资金用于村(社)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装修及设备采购,请做好资金的专款专用。

附件:村(社)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改造提升建设资金预拨分配表

乐清市民政局                乐清市财政局      

2024年6月27日    

(此件公开发布)

乐民办〔2024〕66号关于预拨2024年村(社)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改造提升建设资金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