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长期护理保险政策库之四)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国家医疗保障局办公室关于颁布健康照护师(长期照护师)国家职业标准的通知
发文时间:
2024-06-07 00:00:00
发文机构: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国家医疗保障局办公室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医疗保障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有关规定,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医疗保障局共同制定了健康照护师(长期照护师)国家职业标准,现予颁布施行。
附件:健康照护师(长期照护师)国家职业标准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
国家医疗保障局办公室
2024年2月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