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批准筹建国家高分子材料与制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的通知
发文时间:
2024-06-05 00:00:00
发文机构:
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
你院来函《关于建立“国家高分子材料与制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的请示》(北化院集发[2007]41号)收悉。经研究,同意在你院筹建“国家高分子材料与制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
请你院按照有关规定,抓紧做好中心的各项筹建工作,并采取相应措施保证公正性,在通过我委组织的评审验收后再予以授权。
二○○七年八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