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出台《关于加强合作共同推进乡镇公共财政建设和农村金融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
发文时间:
2015-01-23 00:00:00
发文机构:
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
我省出台《关于加强合作共同推进乡镇公共财政建设和农村金融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
省财政厅、省农信社联合下达指导意见,要求各地财政和农信联社更好地发挥财政、农信各自职能作用,加强协作,相互借力,共同助推公共服务下乡村,促进农村经济和社会事业发展,并明确三项工作重点:一是发挥农信网络优势做好“一卡通”,力争将各类补助资金发放的“七卡八卡”归并到一张卡上,加快与具有金融功能的社保卡(市民卡)接轨,借助社保卡(市民卡)进一步完善“一卡通”管理服务举措;二是为农信持卡人提供具体的金融服务,减免跨行取款等16项服务费用,提供小额信用贷款、农户贷款等;三是创新农村金融产品和支持方式,探索以财政扶持资金质押担保放大贷款规模等办法,对列入公共财政扶持计划的美丽乡村建设、农村电子商务、农村综合改革示范试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等生产经营组织提供信贷支持,促进有效投资。同时,积极探索农村各类产权和财政补助款等抵押质押贷款办法,创新农村金融产品,增加农村经济发展活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