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上报基础数据的通知
各检验检疫标准化专业技术委员会:
为确保2012年检验检疫标准化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我部拟于近期统一安排各专业开展相关基础数据收集和体系调整工作,现将有关工作内容及要求布置如下:
一、工作内容
1.标准体系维护工作。请各专业委根据本专业业务和标准化发展实际,按照标准体系编制要求,调整明确本专业的标准体系框架图、明细表和编制说明。
2.编制《2012年检验检疫行业标准计划项目申报范围》(以下简称《申报范围》)。请各专业委在综合各直属检验检疫局上报的制标需求(详见附件1)和总局相关业务司局需求的基础上,编制《申报范围》。列入《申报范围》的计划项目应符合最新体系表的要求。
3.标准覆盖率统计。请各专业委根据2011年新发布的各类标准情况,按照《法检目录》等检验检疫业务工作范围修订本专业标准覆盖率统计表格。
4.专业委委员及秘书工作变动情况调查。请各专业委根据2011年度工作情况,上报本专业委委员和秘书工作的变动情况,包括个人工作岗位的调整、专业委活动出勤情况、专业委工作安排的变动以及对专业委委员或秘书的调整意见。
二、工作要求
1.标准体系维护工作。上报材料应包括调整后的体系框架图、标准明细表和体系调整说明。本专业规程类标准调整的内容必须纳入新的标准体系。标准体系不需调整的专业委也请反馈联系人。提交电子版材料即可。
2.编制《申报范围》。各专业委列入《申报范围》的项目应符合本专业最新标准体系表规划,且应按重要性和急需程度从高到低依次排序。请一并提交《申报范围》编制说明,并对未列入《申报范围》的制标需求给予说明。请按照附件2格式提交电子版材料。
3.标准覆盖率统计。上报材料应包括覆盖率统计表格,并对发生变化的项目给出简要说明。提交电子版材料即可。
4.专业委委员及秘书工作变动情况调查。上报材料包括《专业委委员/秘书工作变动情况汇总表》、《专业委委员/秘书调整意见汇总表》和《专业委委员/秘书参加活动情况汇总表》(见附件3、4、5)。正式书面材料和电子版材料均需上报。
5.除标准覆盖率统计材料于2012年元月31日前提交外,其余全部材料请于2011年12月31日前提交联系人。
三、工作联系人
电话:010-82262774;Email:fengzj@cnca.gov.cn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马甸东路9号
国家认监委科技标准部
邮编:100088
附件:
1.各单位上报制标需求汇总.xls
2.2012年申报范围上报格式.xls
3.专业委委员/秘书工作变动情况汇总表.doc
4.专业委委员/秘书调整意见汇总表.doc
5.专业委委员/秘书参加活动情况汇总表.doc
(以上附件请通过检验检疫标准化管理信息系统下载)
二○一一年十一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