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质检总局检验检疫标准法规研究中心、各直属检验检疫局、中国检验检疫科学研究院、各检验检疫标准化专业技术委员会:

现将修订后的《出入境检验检疫标准化工作管理办法》和《出入境检验检疫行业标准制(修)订工作细则》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出入境检验检疫标准化工作管理办法》和《出入境检验检疫行业标准制(修)订工作细则》

国家认监委

2012年1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