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纤维纺织服装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国家化学试剂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国家鞋类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温州)、国家糖业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国家生物农药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国家参茸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

你中心已按要求通过了实验室资质认定和实验室认可,经审核,现同意对你中心继续授权。你中心可以继续以国家产品质检中心名义,在授权检验的产品范围内开展质量监督检验业务,授权检验的产品范围及授权证书号见附件。

你中心开展的上述质量监督检验业务,受国家质检总局和国家认监委的监督和指导。

你中心应继续抓好自身建设,加强管理,保证出具的检验数据公正、科学、准确。

请自收到本通知书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到国家认监委实验室与检测监管部领取授权证书及印章。

附件:授权检验的产品范围及证书号

国家认监委

2012年1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