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国家玻璃钢制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等5家单位继续授权的通知
发文时间:
2024-06-05 00:00:00
发文机构:
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
国家玻璃钢制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国家毛纺织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上海)、国家服装质量监督检验中心(上海)、国家皮革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国家太阳能热水器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武汉):
你中心已按要求通过了我委组织的资质认定评审,经研究,同意对你中心继续授权。你中心可以继续以国家产品质检中心名义,在授权检验的产品范围内开展质量监督检验业务,授权检验的产品范围及授权证书号见附件。
你中心开展的上述质量监督检验业务,受国家质检总局和国家认监委的监督和指导。
你中心应继续抓好自身建设,加强管理,保证出具的检验数据公正、科学、准确。
请在接到本通知书后一个月内到国家认监委实验室与检测监管部领取授权证书及印章。
附件:授权检验的产品范围及证书号
二○○六年十月三十一日
附件:
授权检验的产品范围及证书号
| 序号 |
国家质检中心名称 |
地点 |
证书号 |
授权检验的 产品范围 |
备注 |
| 1 |
国家玻璃钢制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 |
北京 |
(2006)国认监认字(116)号 |
玻璃钢制品 |
授权检验的产品具体见证书附表 |
| 2 |
国家毛纺织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上海) |
上海 |
(2006)国认监认字(114)号 |
毛纺织产品 |
|
| 3 |
国家服装质量监督检验中心(上海) |
上海 |
(2006)国认监认字(130)号 |
服装 |
|
| 4 |
国家皮革质量监督检验中心 |
河北 张家口 |
(2006)国认监认字(111)号 |
皮革 |
|
| 5 |
国家太阳能热水器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武汉) |
武汉 |
(2006)国认监认字(245)号 |
太阳能 热水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