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省政府关于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部署要求,根据工信部等七部门《推动工业领域设备更新实施方案》(工信部联规〔2024〕53号)、《浙江省工信领域推动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实施方案》(浙制高办〔2024〕18号)和《温州市工信领域推动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实施方案》(温制高办〔2024〕1号)文件精神,我办制定了《乐清市工信领域推动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实施方案》,经市政府同意,现予印发,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乐清市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示范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5月22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