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各监管分局、各直辖监管支局,各设区市经信局、发展改革委,各政策性银行浙江省分行,各大型银行浙江省分行,浙江农商联合银行,各股份制商业银行杭州分行,杭州银行、各城市商业银行杭州分行,浙江网商银行,杭州辖内各农村中小金融机构,各外资银行杭州分行,各信托公司,各非银行金融机构,杭银理财,各保险公司,各保险公司省级分公司:

现将《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 工业和信息化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深化制造业金融服务 助力推进新型工业化的通知》(金发〔2024〕5号)转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补充要求,请一并贯彻落实。

一、全面提升制造业金融供给水平。各银行业金融机构要聚焦我省“415X”先进制造业集群培育工程,加大信贷资源保障力度,增加制造业信用贷款、首贷投放力度,用好扩大制造业中长期贷款投放工作机制,积极对接重点项目,提升制造业中长期贷款占比,确保完成2024年全省新增制造业中长期贷款超4000亿元目标。推动对企业节能技术改造项目简化审批流程、缩短审批时间、降低综合融资成本。各保险机构要加大长期稳定的保险资金支持力度,对接制造业企业风险保障和风险管理需求,优化首台(套)、首批次、首版次保险保障,推广知识产权保险、研发费用损失险等承保业务,支持产品研发和应用。

二、强化制造业重点领域金融支持力度。各银行机构要按照大规模设备更新工作部署,完善技术改造贷款管理,整合精简审批环节,推动贷款增量扩面。创新支持“亩均论英雄”改革金融产品,加大对A、B两类企业的支持力度。金融租赁公司要为重点设备更新提供专业化、定制化产品服务,保险公司配套提供首台(套)保险、责任保险等产品。围绕产业链“链长+链主”制工作安排,规范发展供应链金融,强化重点产业链“链主”企业融资保障,延伸服务产业链上下游企业和项目。建立完善对科技型中小企业、高新技术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等经营主体的专项信贷政策安排,支持产业科技创新发展。全面落实“产业共富贷”专属融资服务机制,强化重点项目对接和专属金融服务保障,积极做好贴息等财政政策的金融协同配合。依托省金融综合服务平台,精准匹配中小微、民营制造业企业融资需求,牢固树立公平授信理念,对各类经营主体一视同仁。

三、增强部门协同形成合力。各级金融监管部门、经信部门、发展改革部门要进一步增强合作,强化信息共享、政策协同和服务联动,共同推动银行保险机构全面深入服务制造业领域。完善政银保企信息共享机制,定期交流共享制造业政策信息、行业发展趋势、企业生产经营信息、重点企业项目清单、银行保险金融服务情况等。深化金融政策、产业政策、财政政策协同联动,形成放大效应。适时组织开展银企对接、实地走访、专家辅导、调研座谈等活动,强化政策沟通和预期引导,推动银行保险机构与制造业企业增进互惠互信、实现合作共赢。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浙江监管局 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厅

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年5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