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养老服务机构:

为进一步推进我市养老服务人员队伍建设,提高养老服务工作质量,根据《乐清市推进养老服务体系高质量发展助力共同富裕示范区县域标杆建设的实施意见》(乐政办发〔2022〕2号)、《乐清市养老服务资金补助实施办法的通知意见》(乐民办〔2020〕161号)文件规定,对养老相关专业大中专毕业生入职我市养老机构工作的进行入职奖补,对持证养老护理员(已享受入职奖补的除外)在我市养老服务机构工作的按照初、中、高等级标准每年发放3000元、5000元、8000元的岗位补贴,连续补助3年。市民政局经资格审核、公示等环节,决定发放2023年度养老服务人员入职奖补和岗位补贴。

请各机构务必按照公示名单及时足额发放补贴至工作人员个人账户,市民政局将随机抽取核实,一经发现漏发错发将追回补贴资金。

附件:2023年度养老服务人员补贴发放名单

乐清市民政局      

2024年4月24日    

(此件公开发布)

乐民办〔2024〕52号关于发放2023年度养老服务人员入职奖补及岗位补贴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