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发布《浙江省水利工程物业化服务标准》(试行)的通知
发文时间:
2024-04-19 00:00:00
发文机构:
浙江省水利水电工程管理协会
各市、县(市、区)水利局,水管单位,物业化服务企业:
为规范水利工程物业化服务,提高水利工程管理水平,促进物业化服务行业高质量发展,受浙江省水利厅委托,浙江省水利水电工程管理协会组织制定了大中型水库、小型水库、大中型水闸、大中型泵站、堤防和海塘等六类水利工程物业化服务标准(见附件),现予以发布,即日起试行。请各单位参照执行,试行过程中发现问题,请及时向协会反馈。
联系人:丛良良 1*******9,何耀辉 1*******3
浙江省水利水电工程管理协会
2024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