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县(市、区)水利局,水管单位,物业化服务企业:

为规范水利工程物业化服务,提高水利工程管理水平,促进物业化服务行业高质量发展,受浙江省水利厅委托,浙江省水利水电工程管理协会组织制定了大中型水库、小型水库、大中型水闸、大中型泵站、堤防和海塘等六类水利工程物业化服务标准(见附件),现予以发布,即日起试行。请各单位参照执行,试行过程中发现问题,请及时向协会反馈。

联系人:丛良良 1*******9,何耀辉 1*******3

附件1. 浙江省大中型水库物业化服务标准(试行).pdf

附件2. 浙江省小型水库物业化服务标准(试行).docx

附件3. 浙江省大中型水闸物业化服务标准(试行).docx

附件4. 浙江省大中型泵站物业化服务标准(试行).docx

附件5. 浙江省堤防物业化服务标准(试行).docx

附件6. 浙江省海塘物业化服务标准(试行).docx

浙江省水利水电工程管理协会

2024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