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关于加强证券公司和公募基金监管加快推进建设一流投资银行和投资机构的意见(试行)》,督促上市证券公司在规范公司治理等方面发挥标杆示范作用,我会对《关于加强上市证券公司监管的规定》(证监会公告〔2020〕62号)进行了修订,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1.电子邮件:jigoubu@csrc.gov.cn。

2.通信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19号富凯大厦中国证监会证券基金机构监管司,邮政编码:100033。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4年4月27日。

中国证监会

2024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