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停征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基金有关事项的公告
发文时间:
2024-01-19 00:00:00
发文机构:
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
关于停征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基金有关事项的公告
财政部 生态环境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工业和信息化部2023年第74号
现就停征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基金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自2024年1月1日起停征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基金。
二、截至2023年12月31日前已处理的废弃电器电子产品,按照《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基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财综〔2012〕34号)等规定尚未补贴的,由中央财政安排资金予以补贴。
三、自2024年1月1日起新处理的废弃电器电子产品,不再执行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基金补贴政策。中央财政安排专项资金继续支持列入《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目录》的废弃电器电子产品的处理活动,具体办法另行明确。
财 政 部
生 态 环 境 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工业和信息化部
2023年12月20日
(新闻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税政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