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银行业金融机构代理国库相关业务的会计核算行为,保障国库资金安全,中国人民银行研究起草了《中国人民银行关于规范银行业金融机构代理国库相关业务使用会计科目的通知(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1.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scheng@pbc.gov.cn。

  2.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邮寄至: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0号院中国人民银行国库局(邮编:100033),并请在信封上注明“国库相关业务使用会计科目征求意见”字样。

  3.将意见传真至:010-66016467。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4年2月18日。

  附件1:中国人民银行关于规范银行业金融机构代理国库相关业务使用会计科目的通知(征求意见稿).pdf

  附件2:《中国人民银行关于规范银行业金融机构代理国库相关业务使用会计科目的通知(征求意见稿)》起草说明.pdf

  中国人民银行

  2024年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