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县(市、区)科技局:

      根据《浙江省外国高端人才创新集聚区建设管理办法(试行)》(浙科发外专〔2021〕47号),经各地申报推荐,省科技厅组织审核遴选,现确定浙江省杭州市拱墅区外国高端人才创新集聚区等6家为首批浙江省外国高端人才创新集聚区(以下简称“集聚区”),现将名单予以公布(详见附件)。

     各有关市、县(市、区)要结合当地实际,不断完善集聚区配套支持政策,加强对集聚区的日常管理。集聚区管理单位每年要将上年度集聚区运行情况报送省科技厅,省科技厅将视情开展跟踪评价。

附件:首批浙江省外国高端人才创新集聚区名单

浙江省科学技术厅

2024年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