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国资委关于公布继续保留及废止规范性文件的通知
发文时间:
2023-12-12 00:00:00
发文机构:
浙江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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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省属企业,各市国资委、义乌市国资办,委机关各处室、直属单位: 为持续构建完善省国资委依法履行出资人职责制度体系,我们对2021年底前省国资委及省国资委党委制定出台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清理结果已经省国资委党委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
附件:省国资委继续保留及废止规范性文件目录
浙江省国资委 2022年11月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