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度省级工业互联网平台申报
发文时间:
2023-12-08 00:00:00
发文机构:
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厅

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度省级工业互联网平台申报工作的通知
一、申报范围
2018—2022年度省级工业互联网创建平台。
二、申报要求
(一)平台所属单位经营和财务状况良好,三年内未发生安全、违法、环保等方面问题,未列入严重失信名单。
(二)平台主要服务于我省标志性产业链、“415X”产业集群建设和中小企业数字化改造,已取得一定建设应用成效,有较大的影响力,有示范和推广价值。
(三)已入选省级重点工业互联网平台的,自愿申报后,可优先列为省级工业互联网平台,不占用设区市推荐名额。
(四)各设区市经信局推荐的项目数量,原则上不超过本地区省级工业互联网创建平台总数的20%,优先推荐2020-2022年度省级工业互联网创建平台,并应组织对推荐项目进行实地考察评估。
(五)已入选省级工业互联网平台的,不可重复申报。
三、申报程序
附件:
1.2023年度省级工业互联网平台申报书
2.2023年度省级工业互联网平台推荐项目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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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厅
2023年11月3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