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度乐清市预算绩效管理工作重点情况通报
|
为扎实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提高财政资金配置效率和使用效率,根据《中共乐清市委乐清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贯彻落实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乐委发〔2019〕77号)、《乐清市财政局关于做好2023年部门(单位)绩效管理相关工作的通知》(乐财绩效〔2023〕49号)、《乐清市财政局关于做好2023年部门(单位)绩效监控和绩效抽评工作的通知》(乐财绩效〔2023〕 163号)文件要求,结合各部门单位工作完成情况,现将2023年预算绩效管理工作重点情况通报如下: (一)财政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根据《乐清市财政局关于做好2023年部门(单位)绩效管理相关工作的通知》(乐财绩效〔2023〕49号)要求,组织全市各部门对本部门2022年度财政支出项目开展绩效自评和自评公开工作,重点评价产出和结果的经济性、效率性、有效性以及绩效目标的实现程度,项目覆盖率与资金覆盖率均到达100%。 (二)财政支出绩效抽评工作情况 财政部门根据评价工作重点和预算管理要求,有针对性抽取67家部门单位的103个2022年绩效自评项目进行抽评,重点审查预算部门绩效自评工作质量和自评结果的真实性、准确性。经实地抽评核实,结合项目绩效自评质量,确定项目绩效抽评结果为“优”的32个,占比30.5%;“良”的70个,占比66.7%;“一般”的1个,占比1%。(具体抽评结果见附件1)。 从本次抽评结果反馈看,大部分单位自评报告内容和数据较往年有了一定程度的提升,但是普遍存在以下问题:一是绩效目标编制及申报过于简单,如预算测算依据没有具体化和可计量化,各类绩效指标设定非常简单笼统,能细化而未细化,且定性指标占比远高于定量指标;二是自评报告缺乏详实数据支撑,显得比较空洞;三是税收遵从度不高,大都使用工资表形式列支诸如稿酬、讲课费、清洁费、搬运费等劳务报酬性质的费用,且未履行代扣代缴的义务。 (三)财政支出重点绩效评价工作情况 财政局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遴选部分民生领域和经济社会发展重点项目组织评价,成立评价小组,深入项目实施单位和项目实施现场进行调查,并对项目实施单位及相关工作人员进行问卷调查,对收集的相关材料进行汇总、整理、分析,形成绩效评价报告。 2023年对市公安局2022年度财政整体支出、2022年度医疗救助资金项目、2023年度老旧小区改造等13个项目开展重点绩效评价,涉及财政资金16.21亿元,其中:3个部门整体评价,涉及资金11.54亿元,评价结果等次为“良”的2个、“中”的1个;10个项目或政策重点评价涉及资金4.67亿元,评价结果等次为“优”的1个、“良”的5个、“中”的4个。(具体评价结果详见附件2) 从本次重点绩效评价结果反馈看,各项目总体情况较好,项目主管部门配合度较高,但是,各项目也存在一些问题,如整体评价发现,单位绩效目标不完整、合同管理不到位、政府采购管理不到位等问题。项目评价发现,存在项目单位监管不到位、实施目标不明确、资金管理不到位、资金核算不规范等问题。 附件:1.2022年度财政预算项目绩效抽评情况汇总表.xlsx 乐清市财政局 2023年12月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