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推进绿色发展,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战略部署,推进实施好省委省政府碳达峰碳中和相关工作部署,深化绿色制造体系建设,提升制造业发展质效和可持续水平,浙江省经信厅组织力量研究编制印发了《浙江省零碳(近零碳)工厂建设评价导则(2023版)》,要求各地按照《导则》要求,加快推进零碳(近零碳)工厂的培育和建设,促进我省工业绿色低碳转型,同时要将建设过程中产生的问题和不足及时收集整理并反馈给省经信厅绿色制造处,以利下一版次修订完善时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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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稿 | 绿色制造与新能源产业处

责编 | 陈    洁

编辑 | 胡璐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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