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总署公告2023年第172号(关于发布《海关信息化应用软件质量要求》等2项海关行业标准的公告)
发文时间:
2023-12-01 00:00:00
发文机构:
海关总署
【法规类型】海关规范性文件
【内容类别】其他
【文 号】公告〔2023〕172号
海关总署
2023-11-28
【生效日期】2024-01-01
【效力】有效
【效力说明】
海关总署公告2023年第172号(关于发布《海关信息化应用软件质量要求》等2项海关行业标准的公告)
公告〔2023〕172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行业标准管理办法(试行)》(海关总署令第140号公布,根据海关总署令第235号修改),海关总署发布《海关信息化应用软件质量要求》等2项海关行业标准(标准目录见附件)。本批标准自2024年1月1日起实施。
以上发布标准的文本可通过中国技术性贸易措施网站(http://www.tbtsps.cn)标准栏目查阅。
特此公告。
海关总署
2023年1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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