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3岁以下幼儿托育需求与日俱增,为切实帮助破解家长“育儿之困”,海宁市财政局致力探索“托幼一体化”新模式,不断强化政策支持,持续注入资金活水,统筹发展普惠性托育。2022年,海宁入选首批省普惠托育试点,同年首次招收托幼一体化新生,实现各镇(街道)全覆盖。2023年,托位同比增加77.8%,软硬件水平不断升级,群众满意度持续提升。

新设开办经费 源头注水缓解办学压力

为深入挖掘教育资源潜力,扩容普惠性托育学位,联合市教育局实地调研意向办学园区,核算托班开设成本,出台相关政策,对市属公办幼儿园给予最高12万元/班的开办费补助。此项经费可用于符合幼儿特点的家具教具购置、环境改造等,切实从源头缓解办学压力。2023年暑期,已完成托育改造并投入使用幼儿园两家,合计新开设托班2个,可提供托育学位共60人次。

提升标准经费 精准滴灌激发办学活力

为调动幼儿园开设托班的积极性,激发办学活力,针对市属幼儿园实际办学成本及经费使用情况进行调研,适时调整,精准施策,加大财政支持力度。自2023年秋季学期起,按照10%的比例调增幼儿园生均公共经费标准至1100元/生·年,同时托班生均公用经费再按照原标准的150%——即1500元/生·年——进行安排,合计增加财政投入130万元,大力支持有条件的幼儿园开设托班。

保障教师经费,持续涵养人才培育

为保障托班育儿质量,提升托班教师水准,坚持足额保障教师人员经费。针对目前全市四分之三以上幼儿园教师缺乏托班教学经历的情况,每年按照在职教师工资总额的3%及日常公用经费总额10%的比例计提教师培训费用,助力打造高质量师资力量。截至目前,已累计保障相关经费168万元,用于提供幼儿教师情感交流、健康保健、育婴师等相关专项培训,扩大托育资金池,持续涵养幼儿园教师人才培育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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