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县(市、区)生态环境(分)局:

为深入实施《浙江省生态环境保护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了解我省公民生态环境法治素养基本情况,营造良好普法宣传氛围,现组织开展浙江省第一次公民生态环境法治素养测评工作。现就测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测评对象

浙江省内年满18周岁的公民,在全省11个地市和各个县(市、区)中进行抽样调查:

(一)每个县(市、区)分别抽取40个测评样本,其中:县级国家机关工作人员4人(其中生态环境系统不超过2人);事业单位经营管理人员和职工4人(其中生态环境系统不超过2人);企业经营管理人员4人、职工16人;村(社区)干部和工作人员4人;乡镇(街道)基层工作人员4人;其他人员4人(如:军人、农民、个体工商户、快递员、自由职业者等)。

(二)每个地市在市级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中抽取20人(其中生态环境系统不超过5人),在当地高校中抽取年满18周岁的在读学生20人。

二、测评方式

主要采取线上测评方式。

方法一:打开问卷链接

https://www.wjx.cn/vm/YDrZ20L.aspx#

方法二:扫描二维码(见附件)

三、有关要求

请各级生态环境部门积极支持配合,按照测评对象相关要求,于11月28日下午下班前组织填报完成电子调查问卷。

联系人:法规处 刘凤,联系电话:28869049,13588497867(浙政钉同号)。

附件:调查问卷二维码

浙江省生态环境厅

2023年11月24日




浙江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做好浙江省第一次公民生态环境法治素养评测工作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