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温州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市域内税收留成再分配的实施细则》的通知
发文时间:
2023-11-20 00:00:00
发文机构:
温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温州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温州市税务局
各县(市、区、功能区)财政局、住建(建设)局、国家税务总局温州市各县(市、区)税务局:
为确保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通过税源管理促进建筑市场统一开放,牢固树立全市“一盘棋”思想,现将《温州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市域内税收留成再分配的实施细则》予以印发,请认真遵照执行。
温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温州市财政局
国家税务总局温州市税务局
2023年11月14日